当前位置:首页政采公告中央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劳务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度)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高新区高新观澜8幢2单元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劳务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劳务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度),1项;预算金额:13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采购劳务服务,需采购25个不纳入本单位编制内管理的编外用工岗位外包服务,本次服务期限为11个月,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Qy体育。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自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Qy体育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Qy体育、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 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 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3.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为从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8.供应商须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注:(1)获取须知:投标供应商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高新观澜8幢2单元801室),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采购代理Qy体育机构将通过邮箱传送磋商文件,请注意查收。